
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2012版”公示
行业最低工资有望上涨
中心城区拟定1300元/月
本报讯(记者宋兰兰 通讯员胡文辉)昨日从市总工会获悉,长江餐饮诞生于我市的日报全国首份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将签订“2012版”。目前,行业新版合同草案正在公示期,最低征求全市餐饮行业及广大职工意见。工资
去年4月23日,有望经过3轮谈判、上涨5轮协商、长江餐饮大大小小100多场会议,日报《武汉市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正式出炉,行业成为全国第一份“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范本。最低
此份合同明确了武汉45万餐饮从业者最关心的工资问题:最低工资标准为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30%,中心城区最低工资1170元/月,有望新城区最低975元/月;工资年度增幅不低于9%,上涨每天加班不得超过3小时,长江餐饮每周至少休息1天。2011年5月1日,合同正式实施。
据悉,这份集体合同为期一年,到今年4月即将期满。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今年3月14日,市商贸金融烟草产业工会代表全市餐饮行业职工、武汉餐饮业协会代表全市餐饮业企业,就武汉市餐饮行业工资等问题进行了集体协商,形成《武汉市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并在本报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随着武汉市最低工资上涨,在新版合同草案中,餐饮从业者最低工资标准也“刷新”:工作地点在中心城区(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300元;工作地点在新城区(东西湖区、汉南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064元。与去年的合同比,这两项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上涨130元、89元。
合同草案要求,餐饮企业以此标准为底线,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调整机制,各企业2012年度职工工资增长不低于8%。此外,试用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80%、不得降低生育期女职工工资,职工福利、保险等内容在合同草案中均有体现。